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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對失聯黨員沈正華同志給予停止黨籍處理的決定
沈正華同志,男,漢族,1952年11月生,1985年8月1日加入中國共產黨,非浙江鴻昌鋁業有限公司員工,與黨組織失去聯系6個月以上,為失聯黨員,未參加組織生活、未按期繳納黨費,經多方摸排查找,沈正華同志目前仍然處于失聯狀態。
根據中央組織部《關于做好與黨組織失去聯系黨員規范管理和組織處置工作的通知》(中組發〔2016〕30號)規定,中國共產黨浙江鴻昌鋁業有限公司支部委員會于2020年12月28日召開黨員大會,應到正式黨員3人,實到3人,對沈正華同志與黨組織關系失去聯系情況進行討論,全體到會正式黨員一致同意對沈正華同志給予黨員停止黨籍的處理。經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舉手表決,3名黨員一致同意給予沈正華同志停止黨籍的處理。
該同志停止黨籍2年內,如本人與黨組織取得聯系并書面提出恢復黨籍申請,由所在黨支部調查了解相關情況,研究提出意見,經行黨委審查并報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批準,可以恢復黨籍。停止黨籍2年后確實無法取得聯系,按自行脫黨予以除名。此信息公示在我公司官方網站,公示時間2021年4月26日到2023年4月25日。